邵院教通〔2021〕17号
关于做好学生专业分方向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按照《邵阳学院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规定》(邵院政字[2008]7号)等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组织2019级招生及培养计划中设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实行专业分方向工作,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专业分方向工作
(一)专业分方向原则
依据《邵阳学院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规定》(邵院政字[2008]7号)执行。
(二)专业分方向程序
1.相关学院制定好专业分方向实施细则,并向学生公布。
2.学生按照专业方向有关要求,根据专业分方向条件,填报专业方向志愿交所在学院。
3.相关学院依据专业分方向实施细则,参照学生本人志愿,确定学生专业方向,并将结果向学生公布,同时报送教务处备案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相关学院务必向学生传达文件精神,严格按照《邵阳学院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规定》(邵院政字[2008]7号)认真组织好专业分方向工作。
2.培养计划中未设置专业分方向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方向;因留级、休学等原因并已经参加过专业分方向的学生,不再参加,仍保留其原有的专业方向。
3.专业方向对相应课程或学生身体素质条件有特殊要求的,应在分专业方向细则中明确,供学生填报志愿时参考。
4.专业分方向后学生的学号不变。
5.相关材料(《XXXX专业XXXX方向XXXX班学生名册》见附件)于6月3日前报送(含电子文档)教务处,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。
附件:
XXXX专业XXXX方向XXXX班学生名册
邵阳学院教务处
2021年5月6日